假如傅园慧与黑车司机发生了争执,根据“第二十条”……

估计好多人都听说了,傅园慧在长白山旅游时被黑车司机勒索了。

龙年伊始,2月17日,国家游泳运动员傅园慧在长白山发社交媒体求助:“咱们包了车现在被勒索了,半路加钱让我们买票;不同意他不开车了咋办,我要不要报警啊!

世界冠军被黑车司机勒索!

此事迅速发酵,当地有关部门也在第一时间介入处理,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当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发布通报称,涉事司机潘某某未取得从业资格,车辆也无相关营运手续,对潘某某按上限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月19日,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继续发布通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

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告一段落。

但是,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傅园慧在途中与黑车司机发生争执,因为担心被丢在雪山半路可能导致的饥饿冻伤或更糟糕的后果,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如果真动起手来(我是说假如,请注意多读几遍,防止键盘侠断章取义),面对有“洪荒之力”的国家级运动员,这位司机师傅还真未必是她的对手。

那么根据“第二十条”,如果这时候不慎打伤了黑车司机,乘车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没有看过电影《第二十条》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下,这里就不剧透了,我只能说剧情是相当感人,虽然有些瑕疵,但我是流着泪看完的。

参考资料: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再说一遍,我是说如果假设,此时发生了争执,打伤了这位黑车司机,乘车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事实上,我们可爱的世界冠军姑娘,作为体育明星,选择了在社交媒体发了一条求助信息,此事就得到了快速解决。

在现实生活中,黑车司机可能也不容易,但是不能不讲信誉,坐地起价进行勒索。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金额如果超过2000元,可以按照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那就不单是行政处罚的问题了。

其实我们雪友在包车去滑雪或旅游的时候,司机中途加价的情况也偶有发生,继而发生争执甚至更不愉快的事情也有。

那么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共同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雪友们,朋友们,如果我们不幸遭遇司机勒索,因为担心自己可能被抛在荒郊野岭导致不可预期的后果,我们该怎么办呢?

是耐心跟他讲道理劝他做个好人?

还是选择破财免灾?

还是我们可以打他?

如果可以打,打多狠才不算防卫过当?

如果黑车司机叫来同伙再把我们胖揍一顿怎么办?

如果你有比拳头更智慧和文明的方法,欢迎与大家分享!

附:电影《第二十条》金句

  •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 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 这种事你只要动手,它就是互殴,谁伤重谁有理——当然,也要看具体情况。
  • 任何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

(本文素材来自官方媒体及傅园慧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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