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兴起,滑雪、攀岩、潜水等高风险体育项目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为保障参与者的安全,各地陆续出台新规,将这些项目列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加强监管。
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将游泳、滑雪(包括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列为第一批高危项目,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经营申报和管理工作。这一公告标志着中国在国家层面首次将这些项目正式列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2018年,北京市体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理程序、许可条件,并将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纳入政务公开内容,发布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上海近日出台了《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首次实现了高危项目监管“全项目、无例外”,并在全国首创对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体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实现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此外,上海市还打破了以往季节性重点监管的常规做法,对所有高危项目进行全时段监管,保持全年监管力度一致。
此外,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游泳场所进行规范管理。辽宁省则根据国家体育法制定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若干规定》,对高风险体育项目进行监管。
这些新规的出台,不仅体现了中国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重视,也彰显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心。通过加强监管,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事故,推动体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随着新规的实施,预计未来中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市民参与这些运动时的安全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同时,这也将促进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全民健身提供更加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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